夜色如墨,浸透了邺城郊外的一处货栈。
春雨刚停,湿润的土腥气混着草料的味道,在微凉的空气里弥漫。几盏挂在廊下的灯笼,光线昏黄,只能照亮院中那十几匹沉默的驮马,以及它们脚下泥泞的倒影。
一支商队,正在做出发的最后准备。
为首的汉子,面容普通,是那种扔进人堆里就再也找不出的长相。他正在检查一匹马的蹄铁,动作不紧不慢,手指稳定有力。但他偶尔抬眼扫过院外黑暗的眼神,却像鹰一样锐利,将周围的一切风吹草动尽收眼底。
他是“蜂巢”的王牌,代号“信鸽”。
一道身影,无声无息地从货栈的阴影里走出。
“信鸽”立刻停下动作,转身,对着来人深深一揖。
“委员长。”
李峥点了点头,走到他面前。夜风吹动他黑色大氅的衣角。
他没有多余的废话,从怀中取出一个用蜡丸封口的细长竹筒,递了过去。
竹筒入手,微凉,带着一丝体温。
“这里面的东西,关乎我们能否打破僵局。”李峥的声音很平静,却像这沉沉的夜色,带着一种无形的重量,“务必,亲手交到糜竺手上。”
“信鸽”将竹筒贴身收好,那双锐利的眼睛里,第一次露出一丝探寻。
“委员长,信中……是何妙计?”
李峥的嘴角,勾起一个极淡的弧度。
“一条能让刘备活命,让吕布挡刀,让曹操头疼的计策。”
他看着“信鸽”,似乎觉得有必要让他明白此行的分量,便又多说了一句。
“我让刘备,把徐州让给吕布。”
这句话,轻得像风,却让“信鸽”的瞳孔猛地收缩。
他跟在李峥身边多年,听过无数匪夷所思的谋划,但没有哪一次,像这次一样,让他感到一种从头到脚的震撼。
将唾手可得的州郡拱手让人?还是让给吕布那样的豺狼?
这简直是与虎谋皮,引狼入室!